欄杆安全規範


  • 陽台欄杆高度係參採現行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」第38條規定所訂定,惟考量96年以前所建置之住宅陽台欄杆高度較矮,爰若為舊式住家者應具有其他防護措施。

  • 若居住位於9 樓以下(含9 樓)的樓層,陽台欄杆之高度設計不得小於110公分,10層以上不得小於120公分。
  • 欄杆間距應小於10公分。(圖1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


  • 不可安裝可攀爬之欄杆,如橫式(水平)欄杆(圖2)
    


  • 亦不可放置傢俱、玩具、花盆等可當腳凳的雜物。(圖3)